3月26日中山纪检监察发布的消息,即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原支队长彭熙海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详细介绍了其违纪违法的具体行为以及最终受到的严肃处理。
在3月26日,一则重磅消息由中山纪检监察对外发布。原来,就在不久之前,中山市纪委监委针对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彭熙海严重违纪违法这一问题,正式启动了立案审查调查程序。
经过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后发现,彭熙海的问题可谓是触目惊心。他的理想信念早已滑坡,党性原则也完全丧失。在面对组织时,他表现出极度的不忠诚和不老实,甚至采取对抗组织审查的恶劣行为。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然违规收受礼金,还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职人员的廉洁纪律。更为严重的是,当监管场所发生事故时,他选择隐瞒不报,从而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他的纪法意识极为淡薄,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套取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还违规进行私车公养,违规接受房屋装修服务。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
彭熙海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同时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涉嫌受贿犯罪。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必须要给予严肃的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的研究,并报市委批准,最终做出了一系列严肃的决定。决定给予彭熙海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且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
本文围绕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原支队长彭熙海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展开,先介绍了其被立案审查调查的消息,接着详述其诸多违纪违法的行为表现,最后说明了对他作出的开除党籍、公职等一系列严肃处理决定。此事件再次彰显了我国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决打击腐败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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