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公职选举法”案二审宣判,无罪结果打破一审定论,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二审:推翻一审判决,终获无罪判定

本文围绕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展开,介绍了二审宣判结果、一审情况、二审庭审检方要求以及检方对他的指控内容。

当地时间26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针对韩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进行了二审宣判。这一宣判结果令人意外,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最终判定李在明无罪。

李在明“公职选举法”案二审宣判,无罪结果打破一审定论,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二审:推翻一审判决,终获无罪判定

回溯到去年11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当时,法院认定李在明作为总统竞选人存在说谎行为,违反了《公职选举法》,并判处他一年监禁,同时宣告缓刑两年。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李在明选择了提出上诉。

时间来到今年2月26日,李在明出席了其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二审的最后一次庭审。在庭审现场,检方当庭提出了对他判处两年监禁的要求。

检方对李在明的指控由来已久。检方指出,在2021年12月竞选韩国总统期间,李在明接受媒体采访时谎称不认识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开发处处长金文基。而金文基在就城南市一个地产开发项目腐败案接受调查期间不幸死亡,当时李在明正担任城南市市长。此外,检方还指控他在2021年10月国会对京畿道政府审查中,就另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用地规划问题作了虚假陈述。

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的二审宣判结果为无罪,回顾了一审判决情况、二审庭审检方要求以及检方对他的指控内容。该案件从一审到二审结果发生了重大反转,后续发展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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