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引关注,消协发声维护消费者权益,观影遇3D眼镜收费,消协强调影院应保障消费者权益

本文聚焦近期部分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要求消费者租赁或购买这一现象,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北京电影协会对此表明态度,指出影院该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并从多方面阐述相关观点,最后劝喻影院诚信服务、依法经营。

近期,媒体的一则报道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部分消费者在走进影院观看3D电影时,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影院不再像以往一样提供免费的3D眼镜,而是要求消费者通过租赁或者额外购买的方式来获取观影所需的3D眼镜。

针对这一现象,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北京电影协会明确发声。他们强调,影院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必须以合法合理为基本前提,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

首先,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仅采用租赁或售卖的方式,这种做法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都知道,当消费者走进影院观看3D电影时,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必不可少的设备。这就如同我们去饭店用餐,餐具是用餐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物品一样,餐厅绝对不能强制消费者去租赁或购买餐具。影院放映3D电影需要借助辅助设备,消费者买票观看电影,这本身是一种基于公正、合理原则开展的市场交换行为。影院无偿为消费者提供3D眼镜,是消费者能够顺利观看3D电影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影院最基本的服务内容。

其次,影院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去影院观影有各自不同的需求,影院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差异。无论是提供免费的3D眼镜服务,还是收费的服务,都应该是为了满足消费者不同的观影体验需求。影院不能为了追求盈利,将这种收费的3D眼镜服务变成加在消费者身上的一种强制消费。同时,作为经营者,影院应当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各类售票渠道中,都应该明确地向消费者告知3D眼镜的提供方式,让消费者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所以,影院不应自行取消免费提供3D眼镜的服务。

另外,免费并不意味着可以免责。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收到了一些消费者的反映,部分影院以消费者关注的卫生或观影舒适等问题作为收费理由。然而,影院免费提供的3D眼镜应该满足消费者最基本的使用条件。影院不能以免费3D眼镜无法保障卫生等理由,让消费者额外付费购买。影院不能降低服务标准,也不能规避应尽的义务,更不能把应当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当前,消费者对于文化需求愈发重视,电影市场的消费形势也十分喜人。在这样的背景下,影院更应该尊重消费者,秉持诚信为本的原则,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电影消费市场。在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北京电影协会郑重劝喻北京市的各类影院,要做到诚信服务、依法经营,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共同构建一个让消费者满意的消费环境。

本文围绕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这一现象展开,北京市消协和电影协会指出该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从多方面强调影院应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后劝喻影院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电影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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