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盗刷三千多元,三名嫌疑人竟不知已犯罪

重庆市万州区71岁刘大爷手机丢失后账户被盗刷3600多元,警方通过调查锁定三名嫌疑人,而嫌疑人竟未意识到自己行为构成犯罪,最终在警方普法下才明白,目前三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事件。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周家坝派出所迎来了一位神色焦急的报警人——71岁的刘大爷。刘大爷满脸忧虑地告诉民警,自己的手机不慎丢失,在补办新手机之后,却惊觉账户里的钱已经被盗刷了12笔,总计少了3600多元。这对于刘大爷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他心急如焚,不知该如何是好。

接警后,民警李建和秦长江立刻行动起来。他们深知老人此刻的心情,一边轻声细语地安抚着刘大爷的情绪,让他不要着急,一边仔细查看刘大爷提供的消费记录,迅速展开了调查工作。

经过一番深入调查,民警发现了重要线索。“在刘大爷丢失手机的这段时间里,有3个人多次结伙出入辖区的几家超市,而且他们的消费时间与刘大爷账户的盗刷记录完全吻合。”民警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判断,这3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民警根据线索,上门找到了齐某、马某和何某。

面对民警的讯问,3人很快就承认了捡到刘大爷手机并盗刷消费的事实。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3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嫌疑人齐某交代,他们当时觉得手机是捡来的,用掉里面的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失主找上门来,大不了把钱还回去就行。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他们不仅没有去寻找失主,反而动起了歪心思,尝试解锁手机。

说来也巧,刘大爷的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支付密码也过于简单,这让齐某等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其破解。之后,他们如同找到了“宝藏”一般,6次前往附近超市大肆消费,盗刷了刘大爷3600多元,用这些钱购买了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对齐某等人进行了耐心的普法教育。详细地向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文,告诉他们这种贪小便宜盗刷他人钱财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在民警的讲解下,齐某等人终于如梦初醒,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目前,这3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文围绕刘大爷手机被盗刷事件展开,展现了警方迅速高效的办案能力。同时,也揭示了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提醒人们要增强法律观念,不可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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