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的审查起诉情况,介绍了高朋的个人履历、违纪违法事实,以及其被处分通报中的特殊表述等内容。
2025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一则重磅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历经国家监察委员会严谨调查后已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近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清晰明确。被告人高朋在其职业生涯中,利用多个重要职务上的便利,包括担任京投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顺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为他人谋取利益。不仅如此,他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高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朋有着特殊的身份,他是党的二十大以后北京市落马的首个副部级官员。公开简历呈现出他的人生轨迹,他是辽宁凤城人,1972年7月出生,落马时在北京市政府8名副市长中属最年轻。他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1996年8月参加工作。
在进入政府机关任职之前,高朋有着丰富的国企工作经历。他曾担任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规划部副部长、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12月,高朋开始踏入政府机关,被任命为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副区长,之后还担任过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2015年12月,他调任顺义区,先后担任代区长、区长等职务,同时兼任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从2018年4月到2023年3月,高朋担任顺义区委书记。2023年3月,高朋获任北京市副市长,然而,他的仕途并未一帆风顺,直至被查。
2024年10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高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指出,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高朋被批“理想信念崩塌”,这种表述在以往落马官员的处分通报中并不多见。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腐败官员处分通报中涉及“理想信念”表述较多的是“丧失”“滑坡”或“动摇”等。例如,被通报“理想信念坍塌”的官员有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白智、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等。而“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这一表述则是首次出现在落马官员处分通报中,目前,官方尚未披露高朋曾面临何种重大风险考验。
早在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其中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15种情形,包括“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的 ”。
高朋存在的问题可谓是多方面的。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还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本文详细介绍了北京市原副市长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的进展,包括案件审查起诉情况、高朋个人履历、违纪违法事实等。高朋从曾经的官员到如今面临法律制裁,其理想信念崩塌、逃避责任、多项违纪违法行为令人警醒。这也凸显了国家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打击腐败的决心,同时警示领导干部要坚守初心使命,遵守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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