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ST中利的两起诉讼情况,一是腾晖光伏因电站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分歧被诉,涉及金额2245.4万元;二是公司与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二审终审判决中利集团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金融界在4月2日发布消息,*ST中利发布公告透露了两起诉讼的相关情况。其中,腾晖光伏收到了一则诉讼信息。原告青岛绿和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一常熟耀创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被告二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就前期签订的电站项目《股权转让协议》里部分条款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分歧。
在此次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一承担的费用金额总计达到2245.4万元,并且要求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若腾晖光伏最终经判决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该债权将按照重整方案中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进行清偿。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后续的发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除了上述诉讼之外,公司与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诉讼也有了结果。该诉讼的二审终审判决显示,中利集团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这对于中利集团来说,无疑是一个较为有利的结果。
*ST中利的两起诉讼情况,腾晖光伏因《股权转让协议》分歧面临2245.4万诉讼且未开庭,而与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二审中利集团无需担责。两起诉讼结果待定与已定的不同状态,对*ST中利未来可能产生不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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