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涉公职选举法案二审结果揭晓,无罪释放引关注

本文聚焦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的二审宣判情况,介绍了此前一审判决结果、检方求刑要求以及检方的具体指控内容。

李在明涉公职选举法案二审结果揭晓,无罪释放引关注

在当地时间3月26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针对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这一备受瞩目的案件,作出了二审宣判。令人意外的是,此次二审判决推翻了一审判决结果,最终判定李在明无罪。

此前韩检方要求判处李在明两年监禁

回顾案件进程,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早在去年11月进行一审时,认定李在明作为总统竞选人存在说谎行为,违反了《公职选举法》,并判处他一年监禁,不过给予了缓刑两年的判决。面对这样的一审结果,李在明随后果断提出了上诉。

时间来到今年2月26日,李在明出席了其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二审的最后一次庭审。在这次庭审中,检方当庭明确提出了对他判处两年监禁的要求。

检方之所以对李在明发起指控,主要有两方面的情况。一方面,检方指控李在明在2021年12月竞选韩国总统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谎称不认识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开发处处长金文基。而金文基在就城南市一个地产开发项目腐败案接受调查期间不幸死亡,当时涉案地产项目推进时,李在明正担任城南市市长。另一方面,检方还指控他在2021年10月国会对京畿道政府审查中,就另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用地规划问题作了虚假陈述。

本文围绕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二审宣判无罪展开,详细介绍了一审判决、检方求刑及指控内容,该案件二审结果的反转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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