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的《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展开,介绍了该政策的背景、内容以及管理和监管方面的举措,旨在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并推广至全国。
为了能够稳步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精心起草了《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通知》)。在4月1日,这份《通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有着重要的规划,它打算把前期试点中已经较为成熟的高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同时,还将建立起本外币一体化的资金池政策框架,并且会对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为了方便跨国公司集团能够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以及两种资源,前期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分别出台了关于人民币、外汇跨境资金池业务的相关政策。从2021年开始,这两个部门就积极探索资金池政策的合并方案,推动高、低两个版本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工作。其中,高版本的资金池主要是为大型跨国公司服务的,它具有门槛较高、资金划转额度高、便利度高的特点。到目前为止,高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已经扩大到了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省市的全辖区。
此次《通知》计划把前期试点成熟的高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针对当前资金池版本较多、本外币分头管理的问题,《通知》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到统一的政策框架之中,这样能够进一步方便资金的划转和使用,同时也鼓励企业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在实际操作方面,由各地外汇局分局以“一个窗口”对外,统一接受企业的备案、变更申请等,大大减少了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在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方面,《通知》根据资金池成员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分别设置了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管理公式,对资金池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调节有关参数来实现跨境资金流动的逆周期管理。
为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知》明确指出各地人民银行分行、外汇局分局要加强统计监测,强化风险评估,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本文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的《通知》,其目的是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全国推广。《通知》将成熟的高版本试点政策推向全国,建立统一政策框架,便利资金划转使用,实行跨境资金双向宏观审慎管理,并强化监管以防范风险,有助于跨国公司更好利用境内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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