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惠水法院审理的一起失火罪案件,被告人吴某某祭祀时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时还列举了其他因违规用火引发山火的案例,提醒人们增强防火意识,安全文明祭扫。
在3月25日,贵州黔南州惠水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引人关注的失火罪案件,最终被告人吴某某被依法判刑。
01 案件回顾
时间回溯到2023年4月3日,被告人吴某某前往惠水县好花红镇某地上山祭祀。他在对杂草进行清理后,点燃了祭祀用品。当纸烧完,香也快燃尽时,吴某某便离开了现场。然而,他这一疏忽的举动却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经专业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达877.6亩,其中重点商品林808.7亩,国家公益林68.9亩。如此大面积的森林受灾,损失惨重。
02 吴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惠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政府禁火规定,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依据相关法律,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考虑被告人吴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03 违规动火要不得
判决并非目的,唤醒群众的责任意识才是关键。据统计,90%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都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违规用火不仅会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还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2024年3月17日,云南曲靖一地发生山火。经调查,是一名男子与家人上坟祭拜时,将刚点燃的纸钱放到坟边,被风吹到一旁的枯草上,枯草瞬间被点燃。所幸消防、公安、附近村民及时到场,一同控制了火势。事发后,该男子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
3月22日,北京房山区张坊镇发生山火,并蔓延至该区大石窝镇。经全力扑救,明火已于当日16时55分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山火系村民卢某某(男,37岁)野外祭祀引燃周边杂草引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已被房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4 增强防火意识,安全文明祭扫
春季气候干燥,大风频发,是森林防火的重要时期。加之清明节临近,各地进入祭扫高峰期,火险隐患也随之增加。
阿消在此提醒大家,在尊重传统习俗的同时,勿忘消防安全,确保祭扫行为的安全性。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清明时节慎终追远的初衷。
本文通过讲述惠水法院审理的吴某某失火罪案件,以及其他几起因违规用火引发山火的案例,强调了违规用火的严重危害,提醒人们在春季特别是清明祭扫期间要增强防火意识,安全文明祭扫,避免因疏忽大意引发火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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