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展开,介绍了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相关意见后,今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加强和规范涉企检查、推进非现场执法、精准实施现场执法、开展“执法+服务”以及对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等方面。
去年年末,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意见。在此背景下,今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如何开展备受关注。在3月24日举办的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志威明确表示,今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将在过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企检查工作。秉持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轻微违法企业督促整改的原则,确保执法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赵志威详细阐述了具体的执法工作举措。一方面,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轻微违法企业,则积极督促其进行整改。同时,更加注重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今年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执法流程。强化行政检查计划任务的规范管理,严格把控专项检查的开展,着力提升检查质量,以此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此外,还会定期对市、区两级执法队伍的规范着装、执法全过程记录、入企扫码等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积极开展执法稽查工作,实施“伴随式”稽查,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执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充分借助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加油站在线监控、热点网格、机动车遥感监测等先进科技手段,以及综合执法平台,强化智能感知能力。通过非现场执法检查来驱动现场检查,鼓励各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科技执法试点并投入使用,逐步实现向“以非现场检查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执法模式转变。
精准实施现场执法行动。今年将综合考虑企业过往的守法记录等情况,开展不同频次的执法检查,实现“一次进门综合性执法”,提高执法效率。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对正面清单企业仅开展非现场检查。加强与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减少单部门执法的频次,同时继续加强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动执法,形成执法合力。
持续开展“执法 + 服务”工作。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坚决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47类不予处罚清单等相关规定,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另一方面,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利剑高悬”的态势。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的污染环境行为;二是聚焦恶意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故意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三是聚焦重点时段,严查重污染期间未依法履行应急减排法定措施,甚至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本文全面介绍了北京市今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安排,既注重对企业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引导,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又对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体现了执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严格性,有助于推动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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