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黄浦江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期期间,两名男子为满足口腹之欲非法电鱼,最终被金山警方抓获的案件,同时介绍了警方的抓捕过程以及对电捕鱼危害的提示。
每年的禁渔期,对于鱼类来说,那可是至关重要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实施禁渔措施,就像是给水生生物资源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能够让它们休养生息,更好地繁衍发展。当下,上海市黄浦江以及其他内陆水域正处于禁渔期,绝大多数人都遵守规定,共同维护着水域生态环境。然而,却有个别人,经不住美食的诱惑,为了一时的贪嘴,不惜铤而走险,偷偷地在禁渔期进行非法电鱼这种严重破坏生态的行为。
现场缴获的渔获
3月1日凌晨,夜色还很浓重,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兴塔派出所的巡逻队员像往常一样,在金山区枫泾镇兴桂路附近认真地巡逻着。突然,他们发现路旁的一条河道内,有可疑的身影正在利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鱼。由于天色昏暗,为了不打草惊蛇,巡逻人员小心翼翼地决定隐蔽接近。可是,两名嫌疑人似乎察觉到了异样,他们慌了神,迅速跳河逃跑,只在现场遗落了作案工具以及违法捕捞的渔获物。
兴塔派出所的民警们并没有放弃,立即展开了紧张的追捕行动。他们通过调取公共视频,仔细分析每一个画面,还深入到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当日下午,民警们在兴塔地区成功抓获了嫌疑人陈某。随后,又会同枫泾派出所,在朱泾地区将另一名嫌疑人曾某也抓获归案。
经过警方的审讯,陈某和曾某交代,他们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才萌生了电捕鱼的念头。3月1日凌晨,曾某提供了电瓶、逆变器、网兜等作案工具,两人一拍即合,相约来到兴坊路曹黎路北100米处的一条河道,开始实施他们的非法电捕鱼行为。
嫌疑人陈某指认作案工具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金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这起案件也正在进一步的侦办当中。
在此,警方也发出了郑重提示:电捕鱼是一种极具破坏性的违法捕捞方式。它就像是一把无情的“生态杀手”,不仅会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而且还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对电鱼者自身和周围环境都可能造成不可预估的危险。无论是否处于禁渔期,电捕鱼行为都是被明令禁止的。希望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金山警方破获一起禁渔期非法电捕鱼案件,两名男子为满足口腹之欲非法电鱼,最终被警方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警方提示电捕鱼危害大且被明令禁止,呼吁群众遵守法规、保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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