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无固定期限合同索赔之谜 劳动权益保卫战:无固定期限合同索赔关键揭秘

本文聚焦于劳动纠纷中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索赔问题,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索赔成功与失败的原因,同时提醒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留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劳动领域,劳动合同的类型与劳动者权益息息相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属于例外情况。

在司法实践里,这类劳动争议的焦点大多集中在双方对于签订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是否达成了一致意见。律师指出,判断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故意侵权,还是劳动者主动放弃权益,需要依靠证据来证明。

接下来我们看一个具体案例。2018年,李某入职湖南某公司,公司与他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又与他续签了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次期限均为一年。2022年10月,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7万元。然而,劳动仲裁委认可了用人单位的观点,即李某是自愿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那么,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能够索赔呢?

先来看因“主动选择”而索赔失败的情况。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法律并未禁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李某一案用人单位方的代理律师,吴娟介绍:“李某与公司签署的第三、第四份劳动合同均提供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选项,李某本人在固定期限选项上填写了劳动合同期限,并在劳动合同签署页签字确认,这足以说明是李某自行选择与公司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我们简单了解一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有明确的起止日期,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除非双方续签。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指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否则劳动关系持续存在。上海兰迪(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胜男指出,《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目的在于防止用人单位滥用短期合同,规避长期雇佣责任。如果劳动者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用人单位仍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本质上属于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对于李某案件,易胜男认为仲裁结果具有一定合理性。从合同自由原则的适用角度看,劳动合同本质是双方合意的产物,法院通常会认定合同内容有效,除非劳动者能证明自己受到胁迫、欺诈或其他不公平待遇。

再看一个成功索赔的案例。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一则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同样涉及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涉案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持原审判决,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7月期间因未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10万余元。在该案中,张先生与云南某公司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订立的合同于2022年11月30日到期。2022年11月29日,公司向张先生发送“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征求是否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次日,张先生在意向书回执上签署同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与该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张先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情形,也不存在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及第二项规定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因此,张先生提出与该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公司应依法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吴娟表示:“张先生胜诉的关键在于签署了同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法律也并未禁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故意侵权,还是劳动者主动放弃权益,最重要的是看是否有相应证据。

此外,除了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涉及赔偿外,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同样涉及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表示,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是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择权在劳动者一方,这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易胜男提醒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尽量保留所有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等;通过录音或录像,记录双方的对话内容;如果有第三人在场,可以请其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保留合同副本,确保合同内容与签订时一致;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保留相关投诉记录。

本文通过李某和张先生的案例,清晰展示了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索赔的不同结果。索赔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是用人单位故意侵权还是劳动者主动放弃权益。同时,提醒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留存相关证据,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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