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该条例于3月28日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5月1日起实施。它是浙江省首部畜牧业地方性法规,旨在解决金华两头乌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文章详细介绍了条例在多个方面的规定和举措。
杜晓萍
3月28日,一则对于金华畜牧业意义重大的消息传来——《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在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获得批准通过。值得一提的是,这可是浙江省首部畜牧业地方性法规,并且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当下,金华市正不遗余力地推进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全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目前这两大产业已经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2024年,金华两头乌的出栏量超过了9万头,火腿产量也超过了400万条,与之前相比,分别增长了35.4%和14.3%。正如金华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汪希燕所说:“金华两头乌是制作金华火腿的优质原料,这两大产业相辅相成。”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汪希燕还表示:“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良种繁育推广水平难以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品牌带动作用不足、产业配套体系不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两头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所以亟需通过立法来加以解决。”
《条例》总共包含6章28条内容,主要从保护传承、产业发展、扶持保障等多个方面入手,为历史经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条例》明确规定,地理标志产品金华火腿必须以金华两头乌后腿及其二元猪、三元猪的后腿为原料。同时,要建立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地理标志保护机制,引导经营者传承金华火腿的制作工艺,规范地理标志的使用,以此推动两大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曾经,金华两头乌种质资源一度濒危,种群规模严重萎缩,繁育体系也不够健全。针对这些问题,《条例》提出了完善保种体系的要求,坚持活体保种和遗传材料保存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金华两头乌种质资源库。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金华两头乌种质资源保种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保种计划,确保保种群体的数量和质量。此外,《条例》还支持采用生物育种技术选育新品种、新品系,推广农牧循环、圈放结合等养殖模式,鼓励异地养殖,推动金华两头乌产业朝着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主任祝苏武特别关注两头乌产品的开发。他说:“振兴金华两头乌关键靠吃,目前推出的两头乌肉麦饼、包子、粽子、肉肠、馄饨等产品,市场反映良好。”《条例》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者开发以金华两头乌为原料的鲜肉制品、预制菜品、休闲食品等,推动产品的精深加工。这样做不仅有助于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也有助于提振终端消费、带动有效供给。
为了满足市场的差异化需求,《条例》创设了金华两头乌及其二元猪、三元猪分类标识制度,识别信息将贯穿养殖、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全流程。同时,要求构建全产业链溯源体系,实现两头乌从养殖到餐桌全流程的信息闭环管理,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农文旅融合方面,《条例》也有相应的支持举措。它支持依托义乌小商品市场、东阳横店影视城等资源优势,建设专卖店、展示体验馆,发展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新业态,推动两头乌产业与休闲观光、餐饮康养、研学教育深度融合。各地还将设立金华两头乌产业基金或者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保种育种、生态养殖、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冷链物流、品牌保护等,为全产业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作为浙江省首部畜牧业地方性法规,针对金华两头乌和金华火腿产业发展中的问题,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和支持。它涵盖了从保种到市场、从产品开发到农文旅融合等各个环节,旨在推动两大产业全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为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新的发展机遇。
原创文章,作者:Mega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anghehb.com/9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