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将正式施行,阐述了该条例针对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明确规定,还说明了新规对建设主体的限定以及系统管理的相关要求。
自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即将正式施行。这部法规的出台,无疑将在公共安全视频管理领域掀起新的变革。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各种摄像头遍布在公共区域。那么,哪些公共区域可以安装摄像头呢?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又该如何保护呢?新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谁能安装摄像头?如何管理?
近年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就像一双双“眼睛”,时刻守护着我们的安全。然而,与此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重复建设、非法乱建摄像头的现象时有发生,视频图像信息被随意收集、泄露、滥用等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些都给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隐患。
到底谁能建、谁来管、怎么管呢?新规将建设主体限定为政府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单位、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确禁止其他无关单位、个人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并且,如果要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国家机关等涉密单位周边建设系统,还需要征得相关单位的同意。
条例还要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要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同时,必须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让人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处于监控范围内。
对于即将实施的新规,它将为公共安全视频管理带来更加规范、有序的局面,更好地平衡公共安全和个人权益的保护。
本文围绕4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展开,介绍了其出台背景,阐述了条例对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主体、管理要求等方面的规定,旨在说明该条例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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