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坚持司法为民,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事迹。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的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司法带来的获得感。
近日,在办理具体案件时,该法庭充分展现了其便民的工作作风。在漳州某养护院与黄某等人的养护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鉴于黄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法官果断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直接搬到了黄某的住所。这样的举措,极大地减少了黄某参与诉讼的困难,让司法服务真正走到了群众身边。
而在处理黄某珠与黄某山、黄某华的相邻关系纠纷时,法官并没有采取简单的判决方式。而是积极邀请当地村居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工作。通过多方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人握手言和。这种调解方式不仅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金峰法庭设立了专门的诉讼服务窗口。在这个窗口,配备了齐全且优质的便民设施,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同时,法庭还畅通了线上办事渠道,让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更便捷地参与诉讼。此外,为了照顾特殊群体,法庭还开通了“爱心通道”,尽力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除了在诉讼服务方面下功夫,法庭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法庭为他们缓、减、免交诉讼费达80余万元,并且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这些举措让经济困难的群众也能够打得起官司,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暖。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调解纠纷、完善诉讼服务窗口、开展司法救助等一系列举措,切实做到了司法为民,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温暖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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