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公布与施行展开,指出家庭教育虽被熟知但真正落实存在难题,其具有“家事”与“国事”双重属性。接着通过南都报道的两个2024年度广东“微文明之星”案例,具体阐释社会和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与作用,强调促进家庭教育需每个人积极行动。
在近日,《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正式对外公布,并确定于2025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针对《条例》的总体思路,广东省妇联的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时明确表示,对于家庭教育这一重要议题,一方面要充分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教育过程中的自主性;另一方面,还需要有效发挥政府、社会在其中的促进作用以及兜底保障作用,在必要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还要对家庭教育进行合理干预。
家庭教育并不是一个新鲜的提法,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明白它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意义。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加上称职的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然而,仅仅在意家庭教育,并不意味着就准确理解了家庭教育的真正内涵。从字面意思来看,家庭教育似乎就是在家庭这个特定场景中发生的,并且责任主要在于父母等监护人群体。由此进一步延伸,无论是在日常实施家庭教育的过程中,还是依靠法律来推动家庭教育,往往会遇到两个比较棘手的难题。其一,由于家庭教育的场景主要集中在家庭内部,所以其教育效果往往难以进行准确评估,存在的问题也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其二,很多人认为家庭教育主要是家长自己的事情,与外界没有关系。基于这些认知,谈及家庭教育时,人们往往容易停留在理念层面,真正要重视并切实落实家庭教育,尤其是让各方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看起来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不管是从教育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家庭教育并非如此简单。正如上述解读中所提到的,家庭教育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家事”,也是“国事”。其涉及的场景十分多元,不仅仅局限于家庭内部,还包括社会等多个层面。而且,家长也并非是家庭教育的唯一责任主体。
问题在于,学术界的阐释和法律的规定是一方面,而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的理解又是另外一回事。有一部分人并不清楚如何开展有效的家庭教育,更不知道除了家庭之外的其他主体,比如社区、基层政府在推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可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像在其他领域一样,大家需要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借助身边发生的具体事例来更好地理解家庭教育,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
最近,南都报道的两个2024年度广东“微文明之星”案例,对于我们理解家庭教育就具有很大的价值。
在湛江遂溪县,有一对普通夫妻——林景欢与邱智娟,他们开了一家名为“肥娟小吃店”的店铺。每天放学后,都会有上百名小学生挤到这家小吃店里,在这里看电视、写作业,等待家长来接。这家小吃店有着独特的“消费规则”:不管买不买东西,都可以在这里待着。这些看似“亏本”的服务,被肥娟称作是“举手之劳”,但实际上却为附近的孩子们织起了一张细密的安全网。“肥娟小吃店”走红之后,时常会收到学生家长送来的水果,还有不少游客慕名前来。
这是一个社会参与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条例》中其实也有类似的表述,例如第九条就规定,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互助互济等方式,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从这个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社区是落实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场景,一些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关爱举动,陌生人给予的爱心,都能够为家庭教育贡献一份力量。
另一个案例发生在去年6月11日上午,当时珠海突然下起了大雨。家长何明秀发现人行道前有个小男孩用两只手托着书包挡雨。何明秀的第一反应就是要赶紧送一把伞给这个孩子,而恰好她的副驾驶位上就有一把伞,于是她下车把伞递给了男孩。这一幕被后面的车主拍下来并发布到了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也让何明秀的孩子感到十分自豪。
父母在推动落实家庭教育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何明秀的做法很好地阐释了家庭教育的精神内涵。《条例》规定,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实施家庭教育,互相协助配合,注重言传身教、严慈相济。很多父母可能并不清楚自己在家庭教育中应该做些什么,而像何明秀这种日常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却有着言传身教意味的做法,其实就是在推动家庭教育。那些对家庭教育尚且缺乏理解的家庭,不妨从这些优秀的家长身上学习如何做好榜样。
家庭教育并不是抽象的概念,它就存在于我们的身边。要促进家庭教育的良好发展,需要我们每个人都亮明自己的态度,积极行动起来。
本文围绕《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展开,指出家庭教育落实存在难题且具有双重属性。通过两个广东“微文明之星”案例,分别展示了社会和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强调家庭教育就在身边,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促进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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