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详细介绍了公立医疗机构在门诊和住院预交金方面的调整要求,以及结算流程优化等内容。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个部门携手,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预交金管理,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根据通知规定,自2025年3月3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这意味着,患者今后前往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无需再提前缴纳预交金,就医流程将更加便捷。而在住院预交金方面,自2025年6月30日起,公立医疗机构要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具体来说,公立医疗机构需要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以及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对于医保患者,其住院预交金额度将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为了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通知还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对住院预交金交纳以及住院费用结算流程进行优化。在服务时效上,要实现全面提升。原则上,公立医疗机构需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且逐步朝着24小时内结算的目标迈进。这将大大缩短患者的结算等待时间,提高就医体验。
值得一提的是,此通知的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参照此通知的要求执行。
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包括2025年3月31日起停收门诊预交金、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还要求优化结算流程、提升服务时效,通知适用范围广,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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