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条例大修,电动自行车等管理有新规,聚焦北京消防条例修订,守护城市消防安全底线

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详细介绍了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包括消防管理措施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要求、部门职责调整等,还提及市消防救援总队推动条例实施的相关举措。

3月26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顺利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这部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计9章104条,具体涵盖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宣传教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方面。虽然相比原条例,篇章体例没有进行调整,但是条文内容却有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与完善。

修订后的条例着重对完善消防管理措施、强化火灾事故预防作出了具体规定。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方面,明确了居民住宅区、单位办公生活区集中充电、停放等安全管理要求。例如,条例清晰规定,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同时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为了切实保障消防安全,此次修订制定了一系列可行的措施手段,全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法工委新闻发言人熊菁华介绍了此次条例修订的背景。北京市现行条例是1996年制定的,此后在1998年、2002年、2011年进行了三次修改。

近年来,随着首都城市的发展,超大型城市特有的消防安全隐患不断凸显出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高危领域面临火灾扑救难、人员疏散难的问题;人员密集场所、农村自建房集中出租、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亟待规范。特别是“4·18”丰台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在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新型监管模式、精准整治突出问题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和探索。因此,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对消防条例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十分必要。

此次修订秉持了多项重要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下来,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方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持降低火灾事故概率、守住消防安全底线,针对消防安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手段,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坚持“放管服”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消防监管模式,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和消防非现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修订后的条例根据消防法和消防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对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进行了变更。监督管理主体由公安机关变更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主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变更为消防监管部门。同时,进一步厘清了消防监管部门、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边界,对消防建审、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等部门职责作出了相应调整。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条例强化了相关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完善了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消防安全职责;规范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了个人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义务。

在完善消防管理措施、强化火灾事故预防方面,修订后的条例还有诸多具体规定。对于建筑物,尤其是多产权建筑,明确了所有权人、管理使用人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医疗机构和养老、康复、托管等服务机构等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措施。

规范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使用行为,及时预警住宅用电、用气安全风险;建立健全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

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隐患问题,再次明确居民住宅区、单位办公生活区集中充电、停放等安全管理要求,同时明确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和措施。

如前文所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居民住宅区、单位工作生活区等应当按照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单位、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条例还对加强村民自建房消防管理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村民自建住宅集中出租等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疏散要求,以及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村委会等的监督、指导责任,并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在消防监管方面,条例明确了智慧消防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通过科技手段共享监管服务信息等,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水平。同时明确消防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消防检查计划,统筹协调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项目等内容。

条例明确消防监管部门要制定消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消防检查的协调衔接,减少重复多头检查;在消防安全领域推行非现场监管,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源头管理、守住安全底线,建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审批管理标准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审批结果互认的衔接工作机制等。

■追访

市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李云浩介绍,下一步,将着重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深化重点治理、强化部门协同、遏制小火亡人、全面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提升安全意识,以及严格责任追究八个方面推动条例实施。

将制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以清单式明晰消防安全四方责任内容,督促各方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织密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指导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健全街道乡镇消防组织和工作运行机制,明确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和标准;衔接“防”和“救”的责任链条,深化防消联勤工作机制,组织消防救援站在调研演练时,同步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全力推动村民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两个以上独立逃生通道”建设和拆窗破网行动,严查彩钢板房出租住人、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边营业边施工”等问题。

市消防救援总队还将联合多部门对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和养老服务机构、学校、文物古建和博物馆、仓储库房等6类重点场所,全面实施消防体检式指导服务,分行业、分场所出台地方标准,健全管理制度,推行标准化管理。会同市场监管、城管委、应急、住建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施工动火、建筑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密切监管协同,提升治理质效。

在遏制小火亡人方面,将持续围绕自主意识差、自救能力低的人员,全面落实“六有”帮扶措施,并将物防技防保障措施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完善邻里守望、互助帮扶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系数。

李云浩还表示,将消防安全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消防政务、火灾防控、应急救援、监管执法、装备物资保障等消防应用体系,提升超大型城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水平。

此外,将持续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制作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科普作品,定期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和警示案例,在电梯轿厢、楼宇电视等公共平台加大投放力度。严格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和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和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本文围绕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展开,介绍了条例的施行时间、修订背景、主要修订内容以及市消防救援总队推动条例实施的具体举措。修订后的条例从多个方面完善了消防管理措施,强化了火灾预防,同时明确了各方责任,将有助于提升北京市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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