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涉嫌受贿一案,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调查进展、齐同生的从政履历,以及其严重违纪违法的具体行为和最终受到的处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涉嫌受贿一案,现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齐同生作出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号
退休一年多后落马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公开资料显示,齐同生是河北平山人。他的从政生涯有着诸多轨迹,2005年1月,齐同生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从此跻身副省级干部行列。2007年6月,他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到了2013年1月,齐同生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并于2018年1月卸任。2018年3月,他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直至2023年3月,71岁的齐同生正式退休。
然而,退休后的他并没能安享晚年。2024年10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长期搞迷信活动
贪婪腐化,恣意妄为
2025年3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再次发布消息,齐同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齐同生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他长期搞迷信活动,试图通过这种荒谬的方式逃避自己的罪责;同时,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他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齐同生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而且,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齐同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文详细讲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从从政到落马的过程,其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包括长期搞迷信活动、贪婪腐化、权钱交易等,最终受到开除党籍等严肃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这警示着公职人员要坚守理想信念,廉洁奉公,切不可违法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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