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湖南省郴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雷纯勇涉嫌受贿等违法违纪案件,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包括被提起公诉、审查起诉阶段的情况,还回顾了雷纯勇的个人履历、主动投案过程以及其被开除党籍的原因和相关处理决定。
记者于3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湖南省郴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雷纯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雷纯勇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对被告人进行了依法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雷纯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雷纯勇离职之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雷纯勇 资料图
主动投案
公开简历显示,雷纯勇出生于1956年11月,是湖南嘉禾人。他于1978年参加工作,除了在1979年4月至1981年3月任西藏拉萨市财政局副科长、曲水县纪委副科级秘书外,此后长期在郴州纪检监察系统任职。
1995年4月起,雷纯勇开始担任郴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1996年7月起,他同时担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06年3月起,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并继续担任郴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直至2010年2月调任郴州市政协副主席一职。
2024年7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郴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雷纯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退而不休”
生活作风败坏
2024年11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雷纯勇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雷纯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贪欲膨胀、“退而不休”。他不信马列信鬼神,搞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生活作风败坏;将公权视为谋私工具,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雷纯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雷纯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雷纯勇作出逮捕决定。
本文围绕湖南省郴州市政协原副主席雷纯勇的违纪违法案件展开,从案件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情况,到雷纯勇的个人履历、主动投案过程,再到其被开除党籍的原因及后续处理决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雷纯勇作为曾经的纪检干部,却背离初心、贪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这警示着公职人员要坚守廉洁底线,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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