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陕西)通报的陕西4家医疗机构因不同违规行为受到卫生健康局相应行政处罚的情况。
近日,信用中国(陕西)发布了一则重要通报,涉及陕西4家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及相应的行政处罚结果。
先来看西安市雁塔区明德尚综合门诊部。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显示,该门诊部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严重行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随后,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以及《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第107条的规定,对西安市雁塔区明德尚综合门诊部处以10000元的罚款。
再把目光转向西安未央左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针对这一违规行为,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作出了两项处罚:一是给予警告;二是处以1900元的罚款。
接着是汉中市汉台区同心中医诊所。该诊所存在未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的行为。汉中市汉台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四项,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首先是给予警告;其次是处以15000元的罚款。
最后是石泉县饶峰镇中心卫生院(石泉县饶峰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石泉县饶峰镇健康教育中心)。该卫生院存在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并且未对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个人计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却依然从事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违规情况。安康市石泉县卫生健康局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石泉县饶峰镇中心卫生院处以5000元的罚款。
信用中国(陕西)通报的陕西4家医疗机构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未按规定校验许可证、未保存病历资料、未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监测体检等违规行为,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这提醒各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医疗服务规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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