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熊某某通过一系列手段仿制一线国际品牌化妆品并溢价销售,半年售假金额巨大,法院对二人进行审理判决,同时还给出相关法条链接,并为消费者提供识别化妆品真伪的方法。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热衷于购买“大牌”化妆品,但有时高价购入的“大牌”,用起来却感觉不对劲。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起化妆品售假案件。
01 案情回顾
自2022年8月起,被告人李某某和熊某某精心策划了一场化妆品造假骗局。他们先是注册了实体公司,租用了正规仓库,还配备了财务、运营、售后等所谓的“专业团队”。为了逃避抽检和平台审查,他们开发了“真假混发”系统,甚至伪造了多家公司的印章。在这种精心伪装下,他们以远低于正品的成本价格仿制了13种一线国际品牌的化妆品。之后,通过“促销”“代购”等话术,将这些假货溢价销售给消费者。
仅仅半年时间,李某某和熊某某的售假金额就达到了685万元,非法获利高达521万元,而且还有近164万余元的货物待售。如此庞大的售假规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的正常秩序。
02 法院审理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认为,李某某作为涉案项目的合伙人,不仅提供资金,还对资金进行管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作用积极,应认定为主犯。而熊某某则注册了多家公司,并实际经营控制这些公司,持续参与项目管理,还安排员工私刻印章,同样属于主犯。
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他们违法所得数额巨大,销售的假冒化妆品种类繁多,甚至为了躲避投诉及平台审核,安排员工伪造公司印章,主观恶性较大。因此,法院决定不予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八十万元;判处被告人熊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八十万元,同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4 法官提醒
为了避免消费者购买到假冒化妆品,法官提醒大家,在购买化妆品时,请认准官方渠道,收到货后可以进行“三查三验”来识别化妆品真伪:
1. 查备案编号:可以登录药监局官网进行核对。
2. 验防伪涂层:正品化妆品多采用立体浮雕技术。
3. 测成分反应:正品化妆品涂抹后一般不会有灼热刺痛感。
本文围绕李某某、熊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化妆品的案件展开,介绍了他们的作案手段、售假金额,法院的审理判决结果,同时给出相关法律条文,并为消费者提供了识别化妆品真伪的方法,提醒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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