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调整流感疫苗批签发时限,提升疫苗供应效率

国家药监局向各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研究院发出通知,对流感疫苗批签发时限进行调整,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今日,国家药监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有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出一则重要通知。通知内容显示,国家药监局决定对流感疫苗的批签发时限做出调整,将原本的60个工作日缩短至45个工作日。

具体安排如下:

其一,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需立即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流感疫苗批签发机构。自本通知正式发布之日起,流感疫苗产品的批签发时限统一调整为45个工作日。不过,对于在通知发布前就已经受理,但还尚未完成批签发的产品,仍将继续执行60个工作日的批签发时限。

其二,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批签发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要积极督促并指导批签发机构推进批签发能力建设,通过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持续提升批签发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

其三,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各流感疫苗批签发机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批签发工作流程进行合理优化。在优化流程的基础上,稳步提高批签发工作效率,从而确保能够在规定的45个工作日时限内顺利完成流感疫苗的批签发工作。

国家药监局此次将流感疫苗批签发时限从60个工作日调整为45个工作日,并对相关部门和机构提出了工作要求,旨在提高流感疫苗批签发效率,保障疫苗供应,更好地满足民众的防疫需求。本文总结

原创文章,作者:Edward,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anghehb.com/10215.html

(0)
EdwardEdward
上一篇 2025年4月2日
下一篇 2025年4月2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