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展开,重点阐述了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考虑、工作安排等内容。
南都讯 今天(3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了一场专题新闻发布会,旨在详细介绍《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情况。
此次发布的文件有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那就是首次在全国层面提出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通过制定这份清单,就像是给企业一本“明白账”,而且要求清单必须实现全覆盖,清单之外的任何收费项目都是不被允许的。那么,在这方面究竟有哪些具体的考虑和工作安排呢?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牛育斌在发布会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她提到,近年来,为了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各地区和各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4张收费目录清单。“从实际的执行效果来看,清单内的收费项目管理相对规范,收费水平也较为合理,这对于约束收费主体的行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牛育斌司长说道。
为了进一步有效规范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收费行为,《指导意见》充分总结了既有四张目录清单的经验,提出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其一,设立“边界”。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由于具有行政权力和影响力,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收费自由裁量权较大。《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且要实现目录清单的全覆盖。也就是说,凡是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这就为涉企收费行为划定了一条明确的边界。牛育斌司长表示,这一举措将有力遏制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督促收费主体严格依法依规收费,从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秩序。
其二,阳光“晒单”。部分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自主设立的收费项目存在公开透明度不够的问题,服务内容不清晰、服务标准不明确、收费标准也不合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目录清单中要详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等基本信息。牛育斌司长指出,这样做可以确保企业能够清晰理解每一个收费项目的具体情况,一目了然地知晓自己应缴纳的费用,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违规收费行为,让企业缴费缴得明明白白。
其三,一单“通查”。目前涉企收费政策数量众多、形式分散,一些涉企收费虽然已经纳入清单,但是更新不够及时,实际上没有很好地起到信息公开的作用。企业获取信息的成本仍然较高,面临查询难、核实难、维权难等诸多问题。《指导意见》提出,每个部门、每个省份都要建立清晰、全面的目录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同时还要进行动态更新发布。牛育斌司长强调,这将强化政策集成,方便企业快速查询。企业还可以对照清单核实收费项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时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从而增强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牛育斌司长还表示,为了把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好,充分发挥清单的作用,计划作出以下四方面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梳理收费项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和清理本地区、本领域涉企收费项目,确保每一个收费项目都有合法依据。
二是制定统一清单格式。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清单格式和编制要求,明确清单涵盖的基本信息、编制方法和发布形式等。各地区、各部门将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编制,以实现目录清单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三是明确公开时限和动态更新要求。四部门将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当收费政策发生变化,如新增、取消或调整收费项目时,要在规定时间内更新目录清单,以提高清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四部门将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同时也鼓励社会各界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未按要求编制清单、清单内容不完整或不准确、未及时更新清单以及清单之外违规收费等行为,四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公开曝光、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等必要的监管措施进行惩戒。
本文围绕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介绍了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背景、三方面考虑以及四方面工作安排。该制度旨在规范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行为,为企业缴费提供清晰指引,增强企业维权能力,保障企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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