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介绍了试点城市情况、取得的成果,详细解答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相关问题,如谁能缴、有哪些权益、有何特点等,还提及了制度推行的意义和未来计划。
在当今社会,灵活就业人员数量日益增多。然而,由于这一群体劳动关系不稳定、收入波动大等特性,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难以有效覆盖他们。但灵活就业人员能否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3月2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李伟在通气会上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开展了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在这一过程中,山东省的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日照、德州7个城市先后成为试点城市,试点城市总数位居全国第一。截至今年2月底,山东省已累计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公积金贷款62亿元,累计租房提取金额达8173万余元,有力地支持了3.3万户灵活就业家庭使用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涉及到谁能缴、有哪些权益、有什么特点等诸多问题。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专门采访了相关部门单位。
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公积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王访儒介绍道:“我省充分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将在试点市行政区域内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且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都纳入了制度覆盖范围。”其中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零工劳务人员等。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缴存人的年龄应在16周岁与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非单位在职职工、有工作能力和稳定收入来源、遵守所在设区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规定。
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每个灵活缴存人员只能有一个正常缴存的个人账户。如果申请人在本地或异地已存有其他账户,该账户应为封存状态,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账户转移合并手续,不得重复缴存。已办理退休销户的灵活缴存人员或单位缴存职工,不可再开设灵活缴存账户。
缴存公积金能享受哪些权益?
李伟介绍,在试点工作中,我省围绕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对各个部门碎片化、多头化的支持政策进行了系统整合,在就业创业、落户入学、信用激励、金融增值、产业发展等方面形成了集成效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可享受低息贷款、缴存补贴等权益。
具体来说,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在职职工同等享受低息贷款。而且,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属于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项目的,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在租购衔接方面,缴存人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将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在淄博、烟台,对拆迁安置期间需要租赁住房的,提供发票等资料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此外,各试点市均制定了缴存补贴政策,给予缴存额0.5% – 1.2%的补贴优惠。如果加上1.5%的公积金存款利率,综合年利率最高能达到2.7%。同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我省还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扶持和金融增值服务。例如,枣庄市对信用好的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守信激励,拓展住房公积金消费贷等金融增值服务;烟台市联合本地商业银行推出“普惠灵活贷”,对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专属信贷额度。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有何特点?
李伟表示:“与在职职工相比,我省在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更加注重‘灵活’。”这种灵活性具体体现在参加范围、缴存使用、身份转换、支持政策等方面。
在缴存使用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择。在缴存金额上,可在当地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在缴存方式上,可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等频次缴存,既可以到服务网点缴存,也可通过协议扣缴方式,由公积金中心自动扣划;在提取使用方面,除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权益外,未办理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可随时终止协议,退出时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中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部分。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支持个人账户在灵活就业缴存和单位职工缴存之间相互转换。跨城市就业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账户余额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峰指出:“目前,单纯使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尚不能充分满足他们缴存后的使用需求。”为解决这一问题,日照推行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共用资金池,实行资金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数据显示,2024年,全省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缴存12.1万人,同比增长91.6%。李伟表示:“通过这项试点制度,能够让灵活就业人员更快融入城市、更好安居乐业。”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健全跟进机制、强化政策集成和协调联动,推动试点工作向全省全面推开。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包括试点城市情况、取得的成果,详细说明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条件、权益和特点,还提及了为满足使用需求采取的措施以及2024年新增缴存人数增长情况。最后表明该制度有助于灵活就业人员融入城市,未来将向全省全面推开。
原创文章,作者:Ambitiou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anghehb.com/6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