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婚外情人间高额赠与合同纠纷案,已婚男子占某在6年多时间里给婚外情人转账50万余元,妻子发现后起诉要求返还,法院最终判决情人全额返还。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颇具关注度的婚外情人间高额赠与合同纠纷案作出了审理判决。故事的主角之一,男子占某,在已处于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做出了令人不齿的行为。在长达6年多的时间里,他与婚外情人文某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并且频繁地为文某转账,转账的累计金额竟然高达50万余元。
据悉,占某的合法妻子是周某,二人的婚姻关系一直存续至今。早在2017年,占某就与同样已婚的文某开始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从2017年9月至2024年2月这段时间里,占某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转账、为文某车辆垫付款以及其他交易等多种方式,不断地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文某。
2023年11月,文某为了能够与占某结婚,甚至与自己的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然而,占某却始终没有与妻子周某解除婚姻关系。纸终究包不住火,到了2024年3月,周某发现了丈夫占某的婚外情以及财产转移行为。周某感到十分愤怒和无助,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毅然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文某返还占某赠与的全部款项。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占某在与文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文某。这一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一方面,它侵犯了周某作为配偶所享有的合法财产权益;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
经过仔细的查明,占某向文某的转账,包括微信转账、银行转账以及车辆垫付款等,总计达到了50万余元。文某无法举证证明这些金额的具体用途,而且转账中包含了大量诸如“520”“9999.99”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基于这些情况,法院认定占某赠与文某50万余元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最终,法院判决文某需全额将款项返还给周某。
审理此案的法官特别提示,在本案中,占某为了维系婚外情,擅自处分巨额的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突破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所确立的婚姻忠实义务底线,实质性地侵害了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也破坏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诚信、友善与和谐。在婚姻中,诚信是夫妻携手走过一生的基石;对他人家庭的尊重,是友善的重要体现;而维护婚姻的和谐,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任何妄图通过破坏他人家庭来获取利益的行为,都不应该被社会所容忍。
本文围绕一起婚外情高额赠与合同纠纷案展开,已婚男子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给婚外情人文某转账50万余元,妻子发现后起诉维权。法院认定占某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判决文某全额返还。此案警示人们要遵守婚姻忠实义务,维护公序良俗和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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