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李钺锋受贿案:法律严惩职务犯罪不手软,李钺锋严重违法,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公诉彰显正义

本文聚焦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详细介绍了该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情况,同时回顾了李钺锋从接受调查到被开除公职的过程及违法事实。

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一则重磅消息。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钺锋涉嫌受贿案正式提起公诉

身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及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原常务副主席的李钺锋,其涉嫌受贿一案,在国家监察委员会历经严谨调查后宣告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工作。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将此案正式提交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行事,第一时间告知了被告人李钺锋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不仅对被告人李钺锋进行了讯问,还认真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显示:被告人李钺锋在其任职期间,利用担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以及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众多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他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直击李钺锋受贿案:法律严惩职务犯罪不手软,李钺锋严重违法,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公诉彰显正义

李钺锋 资料图

回顾李钺锋的违法历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2024年4月17日发布消息,李钺锋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式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

到了2024年10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又有新动态,李钺锋因严重职务违法被开除公职。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李钺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他违反组织要求,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廉洁方面,他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更为恶劣的是,他长期投机钻营,大搞新型腐败、隐性腐败,以“放贷收息”等隐蔽方式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款催收、企业经营等多个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钺锋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而且,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

本文围绕李钺锋涉嫌受贿案展开,详细介绍了案件从调查到提起公诉的过程,同时梳理了他的违法事实及处理结果。这一案件再次彰显了我国坚决打击职务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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