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详细介绍了会议的主持情况、表决通过的各项条例与决定、人员任免事项,以及新任命人员的宪法宣誓等内容。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此次重要会议由赵一德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为会议的各项议程指引了方向。
在会议进程中,经过严谨的讨论与表决,多项重要事项顺利通过。会议表决通过了标准化条例,这将为陕西省的各项标准化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有助于推动全省各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同时,还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这对于提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会议还对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决定进行了表决。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咸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规定、促进中医药发展若干规定,以及榆林市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这些法规和决定的通过,将对当地的教育、医疗、生态等领域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确保了代表队伍的纯洁性和代表性。
在人事任免方面,会议也作出了重要决定。经表决,免去田文平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免去孙喜民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时,批准惠春霞辞去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会议结束时,赵一德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青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田沐臣颁发了任命书,标志着新的工作征程的开启。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郭青、李晓英、樊维斌、杨广亭和秘书长韩一兵出席了本次会议。副省长李九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1位副主任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依据我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等有关规定,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彰显了对宪法的尊重和对职责的担当。
本次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成果丰硕,通过了多项重要条例和决定,进行了人事任免,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这些举措对于推动陕西省的法治建设、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全省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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