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详细说明了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位置、范围、面积、公告期限、工作安排等内容,同时对抢栽抢建等行为做出了规定,并附上了相关附件。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揭榕府征预告〔2025〕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需要对渔湖街道东洪、袁厝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拟征收土地的具体情况预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主要用于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东洪经济联合社、渔湖街道袁厝经济联合社(详见公告附图)。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征收土地范围将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土地面积为13.6535公顷,折合204.81亩。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5年4月3日止。
五、工作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积极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进行抢栽抢建。若违反规定进行抢栽抢建,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
1、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范围示意图
2、榕城区和李、东洪、袁厝土地征收整合储备控规单元规划指引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范围示意图
本文是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明确了征收目的为工业和道路用地,公布了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规定了公告期限和工作安排,同时对抢栽抢建行为作出禁止及不予补偿的规定,并附上相关附件。这一公告为后续的土地征收工作奠定了基础,保障了征收工作的有序进行。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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