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懂产假生育假,职场孕妈不迷茫

本文聚焦职场孕妈群体,详细介绍了产假和生育假的区别、时长、休假顺序、遇法定节假日的处理方式,还解答了跨省转移养老保险申请问题,并介绍了孕期及产后可申请的其他假期,为职场孕妈提供全面的假期知识。

@职场孕妈们

产假和生育假这两个概念,是不是常常让你们傻傻分不清楚呢?其实啊,这里面的学问可大啦!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隐藏的假期等待着大家去解锁。不想看长篇大论的朋友们,也有文字省流版,点击就能查看答案哦。

下面先来解答一个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

Q:曾在上海多个区工作,跨省转移养老保险时需要向各区逐一提出申请吗?

A:不用这么麻烦啦。转出地可选择本市任意一个区,您在上海的缴费年限将一并转移。这样的政策是不是很贴心呢,让大家在办理转移手续时省了不少事。

接下来,重点说说产假和生育假的那些事儿。

Q:产假和生育假能休多久?

在本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除了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还能再享受60天生育假。这样算下来,合计就是98 + 60 = 158天。要是女职工生育时遇到难产的情况,产假还会再增加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也会相应增加15天。

Q:产假和生育假哪个先休?

目前按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一般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所以呀,是先休产假,再休生育假。大家要记好这个顺序,合理安排自己的假期哦。

Q:遇到法定节假日,生育假能顺延吗?

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是可以顺延的,但产假不能顺延。这一点在职场孕妈们规划假期的时候可要考虑清楚啦。

Q:孕期及产后还有哪些假期可以申请?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以享受2个半月产前假:

1、工作许可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2、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并且本人提出申请。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如果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或者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6个半月的哺乳假。

本文围绕职场孕妈关心的产假、生育假以及相关假期问题展开,详细解答了跨省转移养老保险申请、产假生育假的时长、休假顺序、遇法定节假日处理方式,还介绍了孕期及产后可申请的其他假期,帮助职场孕妈全面了解自身权益,合理规划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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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lahDeli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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