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天府新区掀起的“寻宝热”展开,邀请专家和律师从科学、法律及安全角度解读网传“挖到水晶”这一现象,揭示真相并呼吁公众理性看待。
近日,网络社交平台上掀起了一阵在天府新区的“寻宝热”,声称在天府新区能挖到“水晶”,这一消息吸引了不少人到现场挖掘。
为了厘清事实,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局邀请了成都理工大学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教授梁金龙与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的邓律师,一同来到天府新区兴隆街道,从科学、法律及安全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解读。
关于网传“挖到水晶”的说法,梁金龙教授在现场进行勘察后明确表示:“从地质科学的角度来看,四川盆地并不具备形成水晶的条件。”他进一步解释道,水晶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其形成依赖于富含二氧化硅(SiO₂)的热液,而这种热液通常是由地下岩浆或热水活动产生的。然而,四川盆地是稳定的沉积盆地,并且没有火山活动的痕迹,“整个盆地都不具备水晶产出的地质条件。”
梁金龙教授指出,天府新区这一区域的地质属于白垩纪晚期(约7000万年前)形成的“灌口组”地层。当时,这里属于咸化的湖泊或河流区域,是一种高盐度的水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下沉积生成的白色物质实际上是方解石或石膏,与水晶并无关联。
“方解石的硬度较低,易碎,而且没有什么经济价值。无论是从观赏还是收藏的层面来讲,都没有太大的意义。”梁教授还强调,“真正的宝石开采需要专业的资质和设备,普通环境中的‘捡漏’大多只是噱头而已。”
据了解,该区域曾经是一所废弃砖厂,其土层主要用于制砖。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刘家坝村的村民表示:“这些土壤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我们在这里住了很多年,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里有过矿石或宝石。”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的邓律师针对私挖行为进行了法律解读。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方解石属于矿产资源,而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非法采矿不仅涉及行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会涉及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在采挖过程中导致农作物毁坏,还将涉及相应的民事责任。
梁金龙教授提醒公众,此类跟风行为不仅没有猎奇价值,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所谓的‘水晶’其实是一种误解,而且此处的土地是由粉砂岩和泥岩层层堆砌而成的,土质十分疏松。再加上市民此前进行了高强度的采挖,岩层已经出现了许多裂缝,很容易产生落石,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兴隆街道刘家坝村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前在周末高峰期,前来挖“水晶”的群众一天可达上百人。这些行为不仅扰民,还对周围的农田菜地产生了一定的破坏,同时还堵塞了该路段的交通,造成了不利影响。
目前,当地村委会已经通过设置安全警示牌、现场疏散等方式劝导市民。同时,也呼吁公众在发现类似信息时,优先向权威机构核实,避免盲目参与。
本文围绕天府新区“寻宝热”展开,通过专家科学解读,揭示网传“水晶”实为方解石,不具经济价值;律师从法律层面指出私挖矿产资源的责任。此外,还提及跟风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社会影响。呼吁公众理性看待,向权威机构核实信息,避免盲目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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