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毛某夫妻俩通过批发假冒品牌饰品,在跨境网站高价出售,疯狂敛财1300余万元,最终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刑罚的故事,详细介绍了他们的作案过程以及被查获的情况。
在如今这个商业社会,总有一些人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巨额财富。赵某和毛某这对夫妻就是如此,他们走上了批发假冒品牌饰品,然后在跨境网站上以高价出售的违法之路,并且疯狂敛财达到了1300余万元。不过,违法犯罪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判决。赵某、毛某二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即便二被告人退出了部分违法所得,赵某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同时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也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赵某和毛某原本经营着一家售卖小饰品的网店。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由于他们所售商品没有知名度,生意一直十分惨淡。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在浏览某跨境电商平台时,发现某品牌饰品的销售数据和流量都非常可观,这让他们看到了“商机”。而在国内某批发网站上,他们又发现可以低价购买到该品牌的山寨品。自2016年10月起,这对夫妻便在某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上陆续注册了9家店铺,专门销售假冒的该品牌饰品。在这个过程中,赵某主要负责进货、打包、发货等工作,毛某则负责打印单据、客服接待等事务。他们分工明确,网店的生意也逐渐红火起来。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后来,该跨境电商平台察觉到赵某、毛某开设的网店有销售假冒品牌饰品的嫌疑,于是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在接到报案后,随即立案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一番努力,警方将赵某、毛某成功抓获,并在二人的办公地查获了饰品4000余件。经过专业鉴定,这些饰品均为假冒商品。
原来,赵某、毛某收到批发网站发来的假货后,会联系物流公司将商品发往海外店铺所对应的仓库。之后,他们还会耍一些小聪明,将商品名称标注为与该品牌正品相似的名称,再通过该跨境电商平台对外进行销售。据毛某交代,这些商品的进价在15元至30元之间,而在海外网站上的售价却可达到180元左右。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让他们越发疯狂。尽管仿制商品的质量明显不如正品,但他们为了避免消费者的投诉,采取了“只退款不退货”的处理方式。这种方式不仅让店铺看起来更加“安全”,还迅速打开了市场。
长宁区检察院经过仔细审查认为,被告人赵某、毛某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通过讲述赵某、毛某夫妻销售假冒品牌饰品获利1300余万元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揭示了他们为获取暴利不惜违法犯罪的行为过程。同时也提醒人们,任何违法售假的行为都无法逃脱法律的惩处,在商业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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