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检察院公益诉讼:让建筑工程偷排者无处“甩锅”,上海浦东:偷排泥浆致河道污染,总包分包连带担责

本文围绕建筑工程领域分包方偷排泥浆污染河道的事件展开,讲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将总包方和分包方一并纳入民事责任体系,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的过程及意义。

在建筑工程等行业中,当出现分包方违法偷排泥浆进而污染河道的情况时,总包方常常试图以“不知情”为借口,摆脱责任。那么,这种做法真的可行吗?

近日,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则典型案例。该院借助检察公益诉讼,进行了彻查和追责,把总包方和分包方一同纳入到民事责任体系中,判定由具体排放单位以及总包方、分包方等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一案例为今后处理同类型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2023年夏天,浦东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收到了河道管理部门移送的线索。当地的一处河道内出现了大量泥浆淤积的现象,经过调查发现,这是某公司违规排放工程泥浆所导致的。随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违规排放的淤泥量达到了1.15万立方米,涉及的河道面积有1.3万多平方米,由此造成的环境损害金额高达289万余元。

浦东检察院公益检察室副主任曹志兰介绍道:“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工程的总包方没有履行严格的审核义务。在将项目发包出去之后,也没有及时监督对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等相关手续。最终,排污工作落到了一家没有上海市工程泥浆运输资格的公司头上。”依据民法典共同侵权理论,总包方和分包方都应对环境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海某建筑公司花费了197万余元完成了河道清淤和水质治理工作,并且通过了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评估。然而,与环境损害金额相比,仍存在92万余元的差额。那么,这笔钱该由谁来承担呢?

今年1月,浦东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并与工程总包方、某工程公司、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协议。协议明确规定,这三家公司需要连带赔偿环境损害赔偿金92万余元,由某工程公司向公证处资金监管账户进行转账。这笔资金可以用于浦东同类环境要素的替代性修复,或者通过认购碳汇等方式,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的等量恢复。

办理该案的浦东检察院检察官雷瑶表示,环境污染的修复费用通常较高,个人往往难以承担。如果能够将建筑工程的总包方、分包方共同纳入民事赔偿的“责任链条”,不仅可以让违法者无法“甩锅”,还能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修复。

本文通过上海浦东新区的一起建筑工程偷排泥浆污染河道案例,展现了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追究总包方和分包方责任的过程。这一举措不仅明确了违法责任,避免违法者逃避责任,更重要的是保障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落实,为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提供了保障,也为同类型案例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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