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详细介绍了自2025年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在门诊预交金取消、住院预交金管理、住院费用结算效率提升等方面的政策调整,同时还对门诊预交金的概念等进行了说明。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这6个重要部门联合出台了一份意义重大的文件——《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我们简称为《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将迎来一项重大变革,即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同时规范住院预交金的管理工作。
回溯到20世纪80年代,国家为了改善患者就医缴费体验,相继建立了住院预交金制度和门诊预交金制度。那个时候,这些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减少了患者排队次数,缩短了缴费等候时间。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日益健全,信息技术也不断进步,预交金原本所起到的相关作用逐渐减弱。
具体来看,从2025年3月31日起,门诊预交金将全面停止收取。对于住院预交金,也会进行相应调整,医保患者的住院预交金额度会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此调整自2025年6月30日起开始执行。
除了预交金的调整,《通知》还着重强调要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原则上,医疗机构需要在患者出院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工作,并且要逐步朝着24小时内结算的目标努力。同时,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探索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让患者的结算过程更加便捷。
在保障特殊群体就医权益方面,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现有政策中明确的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举措。此外,还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探索信用就医的新模式,为患者提供更多的就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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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门诊预交金?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预交金和挂号费是不同的概念。预交金指的是患者在门诊就诊或者办理住院手续之前,需要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这笔押金主要是作为后续治疗费用的一种保障,它也是公立医院传统的收费方式之一。早在20世纪80年代,为了优化患者的就医缴费流程,医疗机构相继设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已经有多个地区率先取消了门诊预交金,而此次《通知》的发布,则意味着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并且会限时清退患者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
6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明确2025年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保障脱贫人口就医权益并鼓励探索信用就医。此次政策调整是顺应医疗保障和信息技术发展的举措,将为患者就医带来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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