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童坠亡案再掀波澜,雇主名誉侵权二审择期宣判,聚焦杭州女童坠亡案:雇主名誉侵权二审庭审焦点揭秘

本文围绕“杭州女童坠亡案”中保姆女儿起诉雇主名誉侵权一案展开,介绍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包括女童坠亡事件、此前的刑事和民事判决、名誉侵权案的一审情况,重点讲述了二审开庭审理、择期宣判以及庭审焦点等内容。

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杭州女童坠亡案”的后续进展再次引发热议。2020年6月,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发生,杭州保姆梁某某将雇主解女士年仅2岁的女儿米粒,单独留在自己女儿左某家中,最终导致米粒意外坠亡。这一悲剧的发生,如同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社会各界强烈的反响。

时间来到2025年3月26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解女士名誉侵权案二审在合肥市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据潇湘晨报记者从解女士处了解到的消息,此案将择期宣判。

杭州女童坠亡案再掀波澜,雇主名誉侵权二审择期宣判,聚焦杭州女童坠亡案:雇主名誉侵权二审庭审焦点揭秘

回顾这起案件的过往,2022年5月9日,杭州市钱塘区法院对“杭州女童坠亡案”作出刑事判决,梁某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23年11月15日,民事一审判决梁某某赔偿解女士25万元。

而在2023年11月29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解女士名誉侵权案一审在安徽合肥庐江县法院开庭审理。左某提出的事实主要集中在解女士发布的视频上,视频以定位、文字等形式公开了左某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同时,解女士的抖音账号里存在大量针对左某的负面性评价,公然贬损左某的人格、损毁其名誉。左某在诉讼书中称,自己不仅名誉权受到了严重影响,还遭到了网友、亲友的误解、辱骂甚至威胁。左某的主要诉求是消除对其名誉权的影响,并向解女士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维权费用两万元。

2024年11月28日,庐江县人民法院认定解女士存在侵权行为。但综合考虑相关争议视频已下架,结合解女士丧女之痛和普通社会民众的一般情感价值判断等因素,对左某主张的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后判决驳回原告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对于这一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均提出了上诉。

3月26日中午,二审庭审结束后,解女士代理律师李彩娥向潇湘晨报记者透露,此次庭审焦点仍然围绕是否构成侵权展开。李彩娥律师和解女士认为,其视频所述内容均基于事实,不存在侵权问题。他们表示,如果法院仍然维持侵权认定,愿意主动赔礼道歉。

此外,李彩娥律师还提到,左某主要认为解女士所做账号,是在用米粒案件流量谋取商业目的。对此,李彩娥律师认为,案件流量和商业流量不可等同。而且解女士本来就经商,并非是在发生米粒的悲剧后才开始经商。值得一提的是,一审时左某曾提出索赔1元精神损失费,解女士认为这是对自己的挑衅和侮辱。不过李彩娥律师称,在二审庭审上,左某最后撤回了索赔1元的诉求。

本文详细梳理了“杭州女童坠亡案”中保姆女儿起诉雇主名誉侵权案的整个过程,包括事件起因、过往判决、一审情况以及二审庭审焦点等内容。目前二审择期宣判,案件走向仍不明朗,后续结果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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