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有4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靖边县万嘉润品生活超市销售的“郑长春”牌五香豆干被检出含有不得使用的日落黄,还介绍了日落黄相关规定、超标的可能原因以及涉事企业的工商信息。
近日,来自新京报的一则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6期)》显示,在该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有4批次样品被检出存在不合格的情况。
具体来看,靖边县万嘉润品生活超市所销售的、标称由榆林市长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郑长春”牌五香豆干(规格为18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4 – 09 – 02),经检测发现其日落黄检测值为0.00309g/kg。然而,按照相关规定,该类食品中是不得使用日落黄这种物质的。
那么,日落黄究竟是什么呢?它是一种呈现橙红色的粉末或者颗粒状的物质,属于合成着色剂,也是食用黄色色素的一种。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像豆干、豆腐、豆皮这类食品中是不允许使用日落黄的。而食品中出现日落黄超标的情况,很有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为了达到某种效果而超范围使用所导致的。
从工商信息进一步了解到,涉事的榆林市长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曾用名为榆林市长春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并且实缴资本同样为1000万元。
本文围绕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抽检结果展开,指出4批次食品不合格,重点介绍了“郑长春”牌五香豆干日落黄超标的问题,同时说明了日落黄相关规定、超标原因以及涉事企业工商信息,反映了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醒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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